2010年5月23日 星期日

投訴信

敬啟者:









本人是參加了語文中學自然生態學會舉辦的賞蝶團的其中一名參加者,陳志勇。我想就自然生態學會一事加以評論,而且我想給予一些建議你們,作為日後舉辦活動的參考。



本人對這次的活動極為不滿,因為是次的還活動無故取消,而且事前並沒有通知我們。我認為你們的做事方式是很不負責任的,事後也沒有正式向我們交代清楚賞蝶團的取消的原因。雖然,當天有懸掛三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但在“鳳凰園文化生態團體導賞”須知中提到,“參觀當日天文台發出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發出黃色 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外”上蝶團才可以退錢給我們。但現在我們既不能去賞蝶,也得不到賠償。三號熱帶氣旋警告和黃色暴雨警告早在前一天的晚上取消了,根據“須知”的內容所寫,活動根本就沒理由取消,所以我認為學會無故取消是不對的。因為我認為學會是非常不負責任的。



因此,我對此事的處理方式感到非常氣憤。學會並沒有把參加賞蝶團的參加者放在眼內他們的家長並不知道賞蝶團會突然取消的,而且並沒有通知,若在回家的途中遇到什麼麻煩,家長就算擔心,也不知找誰負責。更何況,這次是以安全為理由取消行程的,這便是問題所在。


由於有那麼許許多多的問題,所以我想我就以上的問題做一些建議,提供一些改善的方法。首先,這是一個到郊外觀賞的團,所以在事前很應該要求每一位學生留一個可以聯繫的電話以及其家人的電話方便聯繫家人,最好連電郵地址一起,就算在之前有什麼最新的消息都可以方便通知。第二,就算是臨時取消都應該在前兩天作出通知,就算通知不了,都應該通知其家人,未免其家人擔心:如果像這次的情況一樣,應該讓所有人集合,確保所有人都到齊然後再當面道歉才是,未免造成混亂。應該根據須知的指引,在一般的情況下不是在八號熱帶氣旋或是黃色暴雨警告以上都依然可以前往觀蝶。因此無論如何如不符合須知上的指引情況下取消。就算是取消,學會應該退款或改期,不應該無故取消便算。

總而言之,無故取消是不對的,加上對團員的不負責的態度,請學會多多反省!

投訴信

2010年5月15日 星期六

有人認為父母教導子女,應該給予空間,讓子女自由發展,有人認為應給予明確的指導,讓子女依從上述教養子女的方法,哪一種較理想?談你的看法。

論點:給予空間 有明確的指引
論據1:
給予空間 例子: 可讓子女有很大的思想空間,從而發揮所長。
2明確指引 例子: 免誤入歧途
3 較認同有明確的知引 例子:有父母的指導更容易找出正確的方法。

駁論:
就算沒有足夠的空間和明確的指引都可以培育出人才,那只是少數的個別例子,始終有父母的明確指引較好。

立論——兩者都重要
論據(一)減低壓力
論證:某資優兒童
論據(二)發覺潛力
論證:某青年

駁論:太多空間 容易誤入歧途
論證:濫藥
論據:對發展有幫助
論證:劉翔
總結,比較哪個論點較好,以六四的比例,重申論點!